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刚刚闭幕,一部会展业领域地方性法规《上海市会展业条例》,今天正式提交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15次会议审议。在国家、各省、直辖市均没有专门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这次上海的创制性立法,将承办两届进博会等大型会展活动的好做法,以法律的形式固化下来,并提出了多项促进会展业发展的赋能政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出席会议。
为会展业发展“赋能”,是此次立法的关键。《条例草案》创制性地做出规定,“本市支持境外机构在特定会展场馆独立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会”。在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戴柳看来,虽然《草案》中,只是短短“一句话”,但是却意义深远,可以说,为从事会展业的国外机构“打开大门”。
上海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戴柳:“这项法条是突破性的,之前从未有过的。过去境外会展机构要在国内办展,必须和国内企业合作办展。现在意味着,境外机构可以自己独立办展了。在法律上能够单独有一项条款规定,足以看出我们在改革开放上迈出了新的一大步。如此一来,我们也能够把很多国际上成熟的展览引进来。”
同时,《条例草案》明确建立会展活动“一网通办”和信息备案制度,优化会展活动的服务保障机制。这也是一项经由多个部门合力,经过许久打磨的条款。
市商务委主任华源介绍:“《草案》明确在本市‘一网通办’平台建立会展统一服务窗口,企业可通过平台服务窗口办理与会展相关的许可、备案等行政事务 ,办理结果统一经平台反馈。”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发现,一批承办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好经验、好做法,也在此次立法中予以固化。比如,海关为首届进博会度身定制的展品通关便利化措施,将推广至所有符合规定的展会;再比如,《条例草案》确立了大型会展活动保障机制,“当举办预计单日人流超过5万人次的会展活动时”,将启动区级或市级保障机制。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施政 实习编辑:陆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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