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下午,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传唤来了一名被执行人张某,虽然法官告知张某如果再不履行执行义务就会被拘留,可张某置之不理,宁可选择被拘,不过有意思的事,张某前脚进了看守所,后脚事情就发生了反转。
两年前王某以65万元的总款,购买了张某位于汉阳某小区的房屋,但合同签了,买卖进行到一半时,张某却反悔不卖房子了。
申请执行人王某:“问她什么原因,她说没原因,看心情。”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二庭副庭长刘丹:“当时仲裁的结果是合同有效,房子归王某。”但就在仲裁结束,王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前,张某却将房屋作为抵押,向银行贷了40万元款,随后也没有按时向银行还钱,这让法院执行工作无法继续进行,法官多次找张某协调,要求其还钱,张某也一直置之不理。
被执行人张某:“(都卖了为什么要抵押房子)我不知道他要告我,我是顺理成章办的贷款。”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二庭副庭长刘丹:“她向中院申诉过,但被驳回了,她这种故意抵押的行为,也是特别恶劣。”
因为有能力却拒不执行,张某被法院羁押,面对还清贷款协助张某办理过户、和继续拒不执行被拘留15天的选择,张某选择了后者。
不过让人没想到的是,张某刚被送到看守所不久,就自己想通了,主动要求履行执行义务,因为夜间没法进行转账操作,第二天一大早,张某用手机向法院账户转账20万元,剩余的20万将待银行结算后按揭支付。
(来源:湖北经济 编辑:刘喻斯 责任编辑:范燕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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