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下午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0到3岁婴幼儿托育情况的报告。市教委、工商、民政、食药监、物价局、住建委,6部门在委员席前就坐,面对面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代表们的询问。
今年4月,上海在全国率先探索出台了“1+2文件”,制定“准入标准”、把好0到3岁托幼机构的“入口关”。半年来,对已经登记注册的民办托幼机构,有没有监管?第三方供餐,有没有保障?专题询问一开始,委员和代表就抛出了家长们最关心的“安全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毛放:“事中事后的监管,我很想具体了解一下,有哪些方面的措施和制度。”
市人大代表孙慧:“食药监局在落实这些标准规定的时候,有什么具体的,有针对性的食品安全监管措施。”
对此,市工商、食药监部门,先后作出了回应。
市工商局副局长钟民:“要多部门的联合抽查,不仅要查处,而且要纳入严重失信企业的名单,向社会公示,使他们一处受罚,处处受限。”
市食药监局副局长张准民:“我们对单位食堂,送餐食品安全,制定了一个管理要求的规定,另外还制定了一个婴幼儿自带膳食的食品安全管理要求规定。这两个规定里,实际上明确了主体责任和相应的安全要求。”
根据《报告》,本市将坚持普惠为导向,推进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指导。相关部门将通过“深化科学育儿家庭辅导”、“新增配套供给规划”、“规范服务收费行为”等方式,多方协同、积极探索。
市教委主任陆靖:“上海除了市级层面有早教的指导中心,每个区都有早教指导中心以外,我们还有1000多个分中心和早教指导站,分布在全上海的所有街镇,能够保证所有家庭就近便利接受到早教服务。内容方面这两年我们也在不断改进,比如在婴幼儿阶段疾病,如何通过观察孩子发现,这样的内容都在进入到我们科学育儿的教学内容中。”
市住建委副主任刘千伟:“希望能够把幼儿服务设施作为(公建)配套的重要内容,进行研究增订,这个工作目前也在过程当中,能够通过增加配套供应设施,扩大场所需求供应。”
市物价局局长曹吉珍:“我们明确托育机构必须做好明码标价,收费方式是按月收费,伙食费等代办费 必须也是按月公示收费。”
据悉,本市正在加紧研制第四轮《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要求90所新建或改建的幼儿园有条件的需配置托班,鼓励公民办幼儿园创造条件开设托班。同时还将把"新增50个普惠性托育点"纳入2019年市政府实事项目。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施政 编辑:范燕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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