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之间互相帮忙是人之常情,但是也要讲究方式方法,否则害人害己,甚至触犯刑法。男子陆某为了帮朋友讨债,竟然与自己的朋友一起非法拘禁他人,日前陆某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检察官介绍,嫌疑人陆某平时以开黑车为生,今年七月下旬的一天,因为朋友周某的邀请,请他开车去帮忙讨债,陆某未多做考虑就驾车按照周某等人要求前往本市某小区。
监控显示,案发当天陆某驾驶一辆白色越野车来到春都路某小区,随后周某等人将被害人张先生从车内拖下,用衣服蒙住被害人头部,边走还边击打张先生头部,将被害人押解至小区内某套公寓,期间多次殴打被害人,并胁迫他写了一张五十多万的借条。
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肖瑜:“陆某本人跟这起债务纠纷是没有什么关系的,但是他和同案犯周某是朋友关系,他出于朋友的义气,应周某的的请求,驾驶车辆将被害人押解至案发现场,拘禁了十二小时。因为他(陆某)在当中起到驾驶车辆的作用,没有他驾驶车辆是没法将被害人进行非法拘禁的,所以他在(案件)其中的地位作用,与周某等人是相当的,也是构成非法拘禁罪。”
讯问中,陆某反复强调他与被害人根本不认识,也没有经济往来,做这样的事只是为了帮朋友的忙。
检察官提醒,帮助朋友的时候,应该先考虑后果,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心里都要有一杆秤。
(来源:闵行台 实习编辑:胡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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