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天发布消息,根据央行等三部委昨天发布的通知,决定自2月21日起,将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目前分别为0.35%和1.10%),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为1.50%)。
是不是有点不明觉厉,看看下面的案例就清楚啦~
注意:此次调整的是公积金存款利率,不是贷款利率。重要的事情再说一遍!
央行说,我国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目的,是由国家、单位、职工三方共同筹集资金,主要以发放低息住房贷款方式,帮助缴存职工解决住房问题。1996年以来,遵循“低来低去、保本微利”的原则,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按照归集时间区分利率档次,当年归集和上年结转的分别按活期存款和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目前分别为0.35%和1.10%。此次调整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将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为1.50%。此次调整是住房公积金收益和缴存职工存款收益之间的再分配,不会推升整体利率水平,也不会影响住房公积金的正常管理运营。
案例
以一个上海白领为例,如果他的公积金账户上年结转余额为10万元,当年每月汇缴1000元,6月30日结息时,按调整前的利率,一年利息总计为1139.64元;按调整后的利率则为1616.33元,增加了476.69元。
(来源:上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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