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预付式消费经营活动监管实施办法》将从3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会籍类、课时类、储值类消费都有了明确规定,明确收取同一消费者预付款总计不得超过2万元。
出台的《办法》,首次设立体育健身行业预收资金“三限”标准。其中,会籍类、储值类预付款都限制在5000元以下;课时类预付款限制在2万元以下、次数在60次以下;收取同一消费者各类预付凭证总计不得超过2万元。
相关部门表示,推动“三限”规定落地,是加强经营风险控制,从“销售导向”回归“服务优先”。引导经营者提供“小额、短期”预付式消费服务。并进一步保障消费者资金安全,将做好专款账户监管。目前,已有健身行业经营者试点将预付资金存入公证处账户,实现“先消费后结算”。
《实施办法》还将落实《消保法实施条例》,强调经营者应与消费者签订享有“七天冷静期”的示范合同文本。提高健身卡的兑付率和复购率,提升行业服务质量,推动行业转型升级。
编辑: | 张博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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