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检方17日要求判处三星电子会长李在镕5年有期徒刑,并处以5亿韩元(约合人民币279万元)罚款,罪名是在2015年一起涉及80亿美元的合并案中存在会计欺诈和操纵股价等行为。
当天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就该合并案举行的最后一次听证会上,检方表示,李在镕和其他前高管违反《资本市场法》,使得2015年三星集团旗下三星物产和第一毛织的合并成为可能,而这一合并案帮助李在镕获得了对三星电子更大的控制权。
检方表示,在该合并案中,三星前高管采取了操纵股价等行为,帮助他们以牺牲少数投资者的利益为代价而获利。检方说,被告破坏了资本市场的基础,以方便集团领导人接班,他们滥用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力,为集团领导者谋私利。李在镕和三星的前高管们则否认有不法行为。
据路透社报道,预计裁决将在几个月内作出,从而结束历时三年的审判。
(编辑: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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