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省阳江市东城镇金村,一块被石头和铁皮栅围合、占地7万多平方米的地块杂草丛生。这是一起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违法占地案,至今14年多已过去,其间20多名当地官员被查处,违法建筑为何仍然屹立不倒?
近日,阳江市阳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阳东区城管执法局”)在一份《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里,首次详细披露该案的台前幕后,称:涉案当事人洪万来长期不执行法院判决,视法律如游戏,根本不当法律为一回事,当地职能部门多次进行政策解释和沟通协商,但其坚持认为涉案土地是他本人的,属于政府招商引资项目,理应帮其完善用地手续。
被石头和铁皮栅围合、占地7万多平方米的非法建筑现场
时间回到5年前。
新华社2016年7月刊发报道《阳江违法占地案荒唐执法:8年四道“处罚令”每平方米竟只罚1元》,称在广东省阳江市东城镇金村,数万平方米农用土地在被非法征用过程中,8年来当地国土部门连下4道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非法征地行为不仅未得到阻止,相反占地面积却越来越大。面对行政处罚,当事人一边认罚一边继续违法,当地国土部门却一直按每平方米1元钱予以罚款。
此事随即引发社会舆论热议。国土资源部执法局会同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赴阳江市进行实地调查。
一桩重大违法占地案件事实浮出水面。据国土资源部联合调查组当时的调查,该案存在违法征地批地问题,违法用地的起因主要是时任东城镇党委委员、人大常委会副主席谭某某介绍洪万来到阳东(2015年由县改区)投资建厂,在县长莫某某(已被双开)的授意下,东城镇政府在没有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2007年2月通过东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洪万来签订《代征土地协议书》,征用该镇金村村委会西坑一带10余万平方米土地,明确由东城房地产公司负责报批该宗土地,而洪万来负责征地补偿等一切费用,以及按规划要求平整土地。
由于涉事土地为农用地,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征用土地必须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取得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文号后才能对土地实施征用。土地的征用必须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这意味着洪万来与东城房地产公司的代征地协议一开始就是非法的。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及时向阳江市政府发函,要求依法依规处理。阳江市政府追责认定:时任东城镇委书记的骆某某、镇长陈某某是失职行为,负主要领导责任;时任分管国土城建、开发公司的东城镇党委委员、人大常委会副主席谭某某负重要领导责任;时任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的梁某某,时任东城镇开发公司经理的何某某、征地工作组组长陈某某及东城镇金村村委会主任项某某负直接责任。阳江市纪委对2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2016年7月底,阳东区成立了工作组,对涉案土地进行依法处理:一是完善土地征收工作。二是依法拆除地上建筑物。三是依法推进土地出让工作,实行“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该涉案土地使用权,价高者得。
然而这个处理方案,5年过去,依然没有任何进展,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其间,看看新闻Knews曾多次对此事进行报道。
2018年9月26日刊发报道《十年五道“处罚令”广东阳江违法占地何时休》,提及涉事人的违建行为可谓在国土部门眼皮底下进行,当地执法部门上门执法不仅屡吃闭门羹,而且还遭遇当事人的推搡和辱骂。
2020年7月7日刊发报道《违法占地案14年拉锯:官员被查处,违建屹立不倒》,引述阳江市阳东区城管执法局有关负责人的说法,2019年底该局就已将涉事土地的拆违方案上报给上级政府,却一直没有得到批复。
“洪万来这个肯定是违法建筑,他是违规征地的,但是阳东区政府还没有协调好怎么来解决这个问题。”2020年7月6日,阳江市纪委有关人员向看看新闻Knews记者反馈,2019年阳东区城管执法局就已经把涉事土地的拆违方案上报给阳东区政府,但是阳东区政府一直未下定决心拆违,其迟迟不处理该处违法建筑的理由是,涉事人洪万来年老病弱,它是洪的唯一住所,强拆会带来安全问题。
2021年6月24日,阳东区城管执法局书面回复信访群众,在一份《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里回顾了对该案的调查处理情况:
2016年12月16日,该局对涉案人洪万来的违建行为进行立案调查。2017年7月7日,对洪万来依法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限洪万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并平整土地,恢复原貌。洪不服,2017年7月11日向阳东区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2017年10月12日,阳东区法院作出判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履行了相关的程序审查和实体审查,且阳东区城管执法局认定洪万来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进行建设的事实基本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对该行政处罚依法应予支持。
洪万来不服判决,向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7年12月29日法院作出判决,维持原判。2018年1月19日,洪万来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18年7月24日被驳回。
2018年9月14日,阳东区城管执法局向洪万来发出《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2018年9月25日向阳东区政府提出申请依法强制拆除被处罚人洪万来的违法建筑物。
2018年9月25日,阳东区城管执法局向洪万来发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及《强制拆除公告》。2018年10月8日,洪万来向阳东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018年11月12日,阳东区政府认为阳东区城管执法局在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之前没有经政府进行责成,而由该局直接作出,程序错误,区政府不予支持,决定撤销阳东区城管执法局2018年9月25日作出的《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
阳东区城管执法局《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表示,2019年1月7日,该局执法人员用无人机对洪万来院内进行动态巡查,发现该处没有新增的违法建筑物。2019年2月11日,该局专门成立一个巡查监控小组,每周至少三次采用无人机对洪万来的建筑物现场实施巡查监控,至今未发现该处有异常行为。
阳东区城管执法局称,为推进解决洪万来案,阳东区委、区政府及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能及相关行政执法程序,但该案前后所走司法程序之多、时间之久,历经阳东区人民法院、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及国务院行政复议;阳东区公安部门对洪万来涉刑案件作不诉处理,经排查亦暂未发现洪万来涉黑恶势力。
阳东区城管执法局《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
阳东区城管执法局认为,目前该案仍未能彻底解决,主要存在以下原因:
其一,洪万来案件涉东城镇土地开发历史遗留问题。该案是东城镇招商引资项目。洪万来在涉案土地上建设钢建构房屋外还在部分土地打桩基础、种植绿化树、果树。单纯拆除洪万来违法建筑无法解决土地遗留问题。
其二,案件问题根源于当事人洪万来和简世坤合作购买土地而产生经济纠纷,矛盾无法调和。2007年,洪万来与东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代征土地协议书》后,洪万来由于没有足够资金投入征地,便私下邀请简世坤出资合作开发。
2007年4月2日,二人签订《开发工业区协议》,约定简世坤投入资金500万元,其中205万元是简世坤以借款方式借给洪万来共同开发该用地,委托东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代征土地,用地手续完善后土地一人一半。后来因洪万来未能按时偿还205万元借款,双方发生矛盾纠纷,不再投入资金征地。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两人互相起诉。2011年至2012年期间,洪万来又在该地块非法违章建设简易养殖场和临时农用房,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无法达成共识。
其三,当事人法律意识薄弱,长期不执行法院判决,视法律如游戏,根本不当法律为一回事。尽管阳东区官方多次对当事人进行政策解释和沟通协商,但洪万来仍然坚持认为涉案土地是他本人的,属于政府招商引资项目,理应帮其完善用地手续,不需要对其本人的土地进行评估丈量清点登记,也不需要实行招拍挂出让完善用地手续,应直接办理国土证。当事人双方均不肯按照政府建议和土地政策解决矛盾,而一味采取信访的方式不断向当地官方施加压力,“信”访而不信法、不信土地政策,导致案件处理和调解难以推进。
不过,阳东区城管执法局称,当地官方下一步将积极稳妥、依法依规彻底解决所有问题:妥善解决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完成未征11998平方米土地征收扫尾工作,形成“净地”条件后,依法收储土地、出让土地。继续想方设法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按照退本付息依法回收土地的办法,与洪万来协商领取退本付息资金;或按照招商引资办法,建议洪万来通过招拍挂方式竞得土地办厂。
阳江市阳东区府办近日回复网友称,为妥善解决上述问题,阳东区委书记、区长分别3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认定洪万来涉案土地是阳东代征地的历史遗留问题;已成立由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任组长、有关职能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派出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协调跟进和督办工作落实。
“官方下一步的措施是否有力,能否彻底解决问题,我们拭目以待。”一位长期关注该起土地违法案的阳江市人大代表认为,细细梳理该案中当地职能部门的行政行为会发现,尽管国土、城管执法部门不断下发处罚决定书,白纸黑字看起来似乎是依法行政,各项程序完备,但这种“文书式执法”只是做做样子,不敢硬碰硬,其本质就是一种“惰政”“懒政”,执法窘态显露无遗,影响了法律权威。
(看看新闻Knews记者:邓全伦 实习编辑:张浩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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