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凌晨,高雄市盐埕区“城中城大楼”失火致46人死亡、41人受伤。此前被认为有重大嫌疑的黄姓女子及男友郭姓男子15日被移送至高雄地检署复审。检方认定黄姓女子在套房内用火不当,按过失致死罪和失火罪两项罪名向当地法院申请羁押禁见,依法最重可处5年监禁。
据报道,检方审问后,初步认定起火位置就在黄姓女子和郭姓男子饮酒的套房内,但这一鉴定结果仅能证实套房内的起火位置,无法证实起火物质或原因。报道称,黄姓女子面对审问相当狡猾,听到关键问题,回答都懂得“点到为止”。
报道提到,检方查出,13日深夜,黄姓女子在郭姓男子借来的一楼套房,并该套房内饮酒聊天,疑似为了驱蚊,黄姓女子拿出檀香粉和铁罐点燃驱蚊。酒过三巡后,黄姓女子和郭姓男子发生口角,郭姓男子则在晚间22时左右先行离开,黄姓女子另外找来一男性友人继续喝酒。
14日凌晨,黄姓女子的男性友人先行离开,最后剩下她一人。当日2时许,黄姓女子独自一人打算离去,走之前收拾套房内杂物,疑似未注意罐内檀香粉还没完全烧完,就直接倒在垃圾桶内就直接回家。不到15分钟,套房内烟雾弥漫,还扩散至骑楼,没多久套房就爆出火光,一名出租车司机还目睹火苗从房内窜出,火势一发不可收拾。
据报道,检方审后以过失致死罪和失火罪将黄姓女子申请羁押禁见,未来依法最重可处5年徒刑。郭姓男子则因事先离场,予以交纳6万元新台币(约为1万4千元人民币)保释金后释放并等候传唤。
(编辑: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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