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对《演出经纪人员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规定演出经纪人员: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从业;
②不得出租、出借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
③经纪人不得虚假宣传演出活动;
④不得为演员假唱、假演奏提供条件;
⑤不得有其他扰乱演出市场秩序的行为。
(编辑:董亚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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