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上午,有一辆轻型封闭货车逆向停靠在道路边缘。
由于该路段较窄且车流量较大,民警立即准备对其进行抓拍。
当民警将摄像头推进时,却发现货车前方号牌处有中年妇女和小男孩轮流“站岗”,用身体遮挡号牌。人站累了,还用塑料筐顶上,民警立即到达现场进行处置。
7月15日下午,交警三大队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驾驶员李某驾驶云A号牌轻型封闭货车在密地桥北路段逆向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以及《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6条第四项,对驾驶员李某处以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驾驶员李某驾驶云A号牌轻型封闭货车在密地桥北路段乱停乱放,机动车违反禁令标线指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以及《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6条第四项,对驾驶员李某处以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共对驾驶员处以记6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对其妻子、儿子的行为阻碍了公安机关依法取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第一款第2项的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于其情节显著轻微,无严重后果,民警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
(视频来源:攀枝花公安 编辑:沈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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