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海金山法院对一起特大电信诈骗案的4名主犯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被告人陈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另两名主犯也分别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视频】特大电信诈骗受害者逾五千 法院今对四名主犯作出判决
据调查,被告人于某、陈某、吴某、汪某,去年4月起在江苏昆山共同研究电信诈骗方法,并组织培训140余人分组实施电话诈骗。由公司业务员通过拨打被害人电话,参照骗术模板虚构的事实,谎称公司举行周年庆活动,抽奖免费赠送玉玺、手串、收藏版人民币、粮票等物品,并肆意夸大"收藏品"的价值和升值空间,以收取少则千元、多则万元的“保证金”、“物流及保价费”、“税费”等名义骗取被害人的钱款。
去年12月下旬,四名被告人察觉到公安机关调查其违法行为后,为规避法律打击,又改变诈骗手法,以赠送“刮刮卡”中奖代金券的名义,引诱被害人高价购买第四套收藏版人民币。
今年1月13日,金山警方在江苏昆山警方的配合下,抓获了包括于某、陈某等主要团伙成员在内的170余名犯罪嫌疑人。至案发,该犯罪组织骗取钱款共计人民币3200余万元。
(编辑:余寒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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