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先生和妻子方女士都是外来打工者,在上海打拼了6年后,他们终于能在上海安个家。去年7月,董先生在爱屋吉屋中介公司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价值约191万,在和上家房东,中介签订了买卖合同后,他支付了中介佣金费5000元。合同约定于去年的12月31日前过户完毕。应该说,之前的一切都办的非常顺利。然而,让夫妻俩万万没料到的是,在支付完首付61万,准备向银行申请贷款时,中介业务员告知他们,上家房东的房产证已经被他丢失。夫妻俩听后,大为光火,这样一来,他们就没有办法向银行申请贷款。
方女士说,房产证弄丢补办最快也需要45天,但卖家房东早已等不及。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还未付款,买家房东就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面对这大半年高涨的房价,夫妻俩十分不甘。他们认为造成这样的困境,完全是因为中介公司工作失误所致。为了这个事情,他们曾多次找爱屋吉屋房产中介公司,但是一直没有结果。
为了了解情况,记者来到了这家爱屋吉屋中介总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经过他们调查,该中介业务员的确存有过错,将上家房东的产证弄丢。现在秦先生已经在补房产证,鉴于这样的过错,他们愿意做出一定的经济补偿。
就此事,记者咨询了律师,他认为,在这个案例中,存在两层法律关系,第一层就是客户与中介之间委托合同关系,因为这层委托关系,中介就负有当然保管客户重要资料的义务,中介应当为自己的失职行为承担违约责任;第二层法律关系就是中介应当对董先生受到的其他损失,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看看新闻网记者:计青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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