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公司女高管开除员工”的视频在网络热传。高管的嚣张言辞和盛气凌人的态度,引发网友集体声讨。
视频中,这名女子叫嚣,让员工等着,可以仲裁、一审、二审,慢慢打官司。
今天凌晨,涉事企业北京尼欧克斯科技有限公司发布声明,确认视频中的女子为人力员工井某,与前员工孙某因解除劳动关系出现争执、发表不当言论,公司已责令其停职反省,声明同时强调,是因为孙某工作能力不胜任,公司决定不予通过试用期,解除合同的程序依法合规。
不过,这样一份声明,并没有平息舆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前提是用人单位给出充分的事实依据。即便解除合同是合法的,涉事高管无视法律的态度也让人愤怒,而高管们之所以如此嚣张,或许就是深知员工维权成本高的痛点。
根据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不过,如果劳动仲裁无法解决问题,当事人接下来可以到法院发起诉讼。这就可能要花费几个月甚至一两年的时间。所以,涉事高管的威胁并非全是空话。不仅如此,在公开报道中,有些企业甚至会把是否进行过劳动仲裁,作为招聘的隐形考核条件。
如何更好给劳动者撑腰?显然要从制度层面入手,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的同时,增大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希望这次事件对用人单位是一次深刻警示!
(看看新闻Knews编辑 张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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