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0日,宝山法院的执行法官来到宝山区罗泾镇塘湾村,对一处住宅进行了强制拆除。
案件的申请人陆女士和吴先生是一对夫妻,如今他们正处于有房不能住的尴尬窘境,现在只能暂时在一边的集装箱里居住。
塘湾村是上海首批乡村振兴示范村之一,这里整洁优美的环境和极具特色的乡村建筑,吸引了不少游客。作为这里的村民,陆女士和吴先生在村里拥有一块宅基地,然而,近六年以来,他们俩却只能一直居住在一个由集装箱改装的简易房里。
陆女士夫妻的这个居住空间,是由两个长6米宽3米的集装箱拼起来了的,每个集装箱每天要付10几块钱的租金,每个月近1000元。居住在这样的简易房内,生活极为不便,到了夏天,屋内更是闷热难当。
与简易房相隔不到十米的地方,就是陆女士和丈夫在宅基地上新建的住房,这两口子为什么不住新房子呢?原来,夫妻俩根本不敢住进去。
这个所谓的新房,是在2018年新建的,当年,考虑到原本的住宅年久失修,陆女士和丈夫决定拿出全部的积蓄在宅基地上重建住房。为此,他们找到了在附近一带做工程小有名气的俞老板。然而,等到房子盖了大半,夫妻俩却发现期盼许久的新房问题重重。
在这个所谓的新房内,到处可以看到开裂的墙壁,触摸墙面时,还会有水泥粉末不停的掉落。这样的房屋质量让陆女士内心崩溃。付出了所有的积蓄,耗费了大量的时间,陆女士和丈夫等来的,却是一栋千疮百孔的危房,这让他们难以接受,几次三番找施工方协商,却一直没有结果。就这样,盖到一半的新房无限期停工、临时居住的简易房则变成了长期住所,夫妻俩干脆直接将施工方告上了法庭。
这是陆女士的丈夫吴先生和俞老板个人签订的《建房承包合同》,合同的工期为180天。
不过,在做好房屋的地基后,俞老板又向陆女士他们介绍了一位祝老板来接手。此后,地面上房屋的建造实际上都是祝老板的施工队负责完成的,相应工程款也直接支付给了祝老板。然而,地上房屋的部分,也是问题最多的部分。根据相关鉴定,涉案房屋的混凝土抗压强度、混凝土施工质量、钢筋工程等均不符合相关要求,影响房屋结构性能。
最终,陆女士和丈夫将俞老板和祝老板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俞老板支付房屋拆除费、返还建房款以及支付相应赔偿款。祝老板则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陆女士和吴先生一方提出,那个所谓的祝老板实际上就是俞老板的手下,工程质量问题还是应当由俞老板来负责。
作为第一被告的俞老板,自然是不同意原告方的说法,他提出地上房屋由祝老板建造,自然应该是祝老板来承担责任。
法庭调查后查明,第一被告俞老板实际上并不具备法律规定的施工资质,因此,法院裁定吴先生和俞老板之间的这份《建房承包合同》无效。而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从现有证据看,涉案房屋的工程质量问题还是应当由俞老板来负责。最终,宝山法院判决俞老板返还各类费用、租金等各项损失43万元。并且,俞老板还应当负责拆除地上的问题建筑。
至此,陆女士和吴先生被搁置的新家,总算迎来了解决的希望。不过,事情到这里并没有结束,判决生效后,俞老板就玩起了人间蒸发,判决内容迟迟不能全部履行到位,那么,最终,陆女士和吴先生能不能真正从集装箱内搬出,住进新家呢?
陆女士和丈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宝山法院将俞老板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通过开展相关调查,执行到了部分执行款20万元。
但是,拆除房屋就至少需要5万元,剩下的15万元也不够动工建造新房。因此,对于申请人来说,这笔执行款仍然不足以实现他们住进新家的愿望。
与此同时,执行法官进一步调查发现,被执行人俞老板其实是有能力履行判决内容的,却一直在躲避执行。于是,宝山法院通过与公安机关的协作机制对俞老板展开了查控,今年三月下旬,执行法官终于找到了俞老板,并对他进行了司法拘留。在看守所,俞老板终于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在拘留的第四天,他的家属为他缴清了剩余全部执行款项。
今年5月10日,执行法官在当地镇府的协助下,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拆除了这栋困扰了陆女士夫妻六年的危房。时隔六年,陆女士和吴先生终于可以重新建造自己的新家,等待他们的,也将是一个新的开始。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刘晨、陈敏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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