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自今年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可向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由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协商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值得注意的是,调整后的存量房贷利率要符合贷款发放时的当地房贷利率下限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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