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三峡幼儿园前园长王某仙(化名)因在2023年教师节前夕“收受”学生一盒价值6.16元的巧克力,被幼儿园认定违反教育部印发的教监【2014】4号《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并作出开除处理。
王某仙对此不服,将幼儿园告上法庭。一审中,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3月28日判决幼儿园败诉。二审中,当事人没有提交新证据。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案中,教育部的规定成为关键焦点。幼儿园以违反规定为由开除园长,却未充分考虑礼物的性质和价值。而王某仙作为园长,或许也应更加谨慎地对待学生的礼物,避免引起不必要的争议。
编辑: | 陶亦益 |
责编: | 沈佩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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