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税务局刚刚发布通知,4月10日将进行有奖发票第1期第二次开奖,快来了解下大奖产生流程。
开奖时间:4月10号上午10点
开奖地点:九江路47号
奖项
一等奖1名(奖金人民币40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人民币5万元)
开奖范围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普通发票可进入第二次开奖:
(1)参与第一次开奖的;
(2)采集普通发票持有人个人信息的;
(3)购买方为个人的;
(4)经过系统校验通过的。
本次开奖由上海市卢湾公证处监督,上海税务、上海发布政务新媒体平台,看看新闻网直播开奖现场。
新闻背景链接
上海作为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首批试点城市,于2017年12月1日、开始了全新的有奖发票试点工作。
这次有奖发票恢复了多年前曾实行的两次摇奖,第一次开奖为即开式,单位和个人消费者均可以参与。其单笔奖金额最高不超过100元,最低奖金不低于5元。兑奖采取即开即兑方式,并以电子支付方式(微信、支付宝)兑付,逾期未兑奖将视为放弃。第二次开奖为定期开奖,通过上海税务网站和电子支付平台等多种方式提前告知开奖日期。
第二次摇奖仅限于参与第一次摇奖并已实名制注册的个人消费者,最高奖金不超过40万元,最低奖金不低于5万元。兑奖采取中奖者在开奖结果公布之日起60日内到上海市国家税务局指定地点兑奖,逾期未兑奖的,同样将视为放弃。
有别于2016年5月全面推开营改增之前的“营业税有奖发票”,此次市国家税务局通过运用“互联网+”技术,提高了开奖兑奖的便捷性和社会公众的参与度,并凸显了三大“新”意。
其一,摇奖票种“新”。此次有奖发票不仅包括了增值税普通发票,还包括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其二,摇奖平台“新”,有奖发票不再使用原纸质发票刮奖模式,转为运用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采集信息、实施摇奖。
其三,兑奖方式“新”,在兑奖过程中,对参与即开即兑的受票人,首次尝试采用了“电子兑奖”的方式,普通消费者通过手机客户端就可以完成兑奖、领取奖金。”消费者可关注“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发票摇奖”栏目或是支付宝“发票管家”功能,扫一扫发票左上方的二维码,也可直接输入发票代码。
(看看新闻Knews记者:陈慧莹 编辑:朱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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