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后驾车,发生事故后慌不择路,不仅连撞两辆车,在警方对其追击时,仍然继续逃逸,在市中心道路上演"速度与激情"。今年年初的这起危险驾驶案,今天在静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今年1月9日1时01分许,酒后的林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静安区延安中路、石门一路路口,碰撞到吴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随后,林某驾车逃逸,吴某驾车追赶。
当林某驾车行驶到成都北路南京西路附近,遇红灯停车时,吴某将林某拉下车协商,并发现林某酒后驾车,遂报警。随后双方驾车至附近继续协商。1时12分许,公安人员到场,林某在双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又驾车逃离。
出警的公安人员驾驶警车追赶,为逃避检察,林某驾车,在威海路出成都北路西约5米处逆向行驶,并在威海路、青海路路口附近碰到另一辆停靠在路边的小型轿车,之后继续逃逸。跟丢涉案车辆后,公安人员向指挥中心报告。另外一组公安人员接到协查后,发现了涉案车辆,驾驶警车继续追赶。
林某未服从警方指挥停车,后公安人员驾车追赶至南京西路、黄陂北路路口附近将林某抓获。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血液酒精含量鉴定,林某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检查机关认为被告人林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触犯刑法,应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静安法院今天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林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看看新闻Knews 记者:张帼霞 冯家琳 编辑: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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