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通州西亭的汤某,就在电瓶车专卖店,用打欠条的方式,骑走了电瓶车,可过了结账的期限,他还没来给钱。警方一查,有多家专卖店被汤某用同样的手法骑走了电瓶车。
最近,西亭一家电瓶车专卖店向警方求助,说汤某在店里用身份证复印件打欠条赊账,开走三辆电瓶车,可是过了结账的期限却没有给钱,人也联系不上了。
通州区公安局西亭派出所民警陈泽胤说,“(汤某)写在借条上的身份信息都是真实的,汤某自称自己当时从事快递行业,行业的特殊性对电瓶车需求量确实比较大,可能一辆电瓶车确实不够,所以我们当时认为这可能就是一起普通的,民事上的纠纷。”
在派出所调解下,双方签订了还款协议。可是过了协议还款日,汤某还是没还钱。随后民警走访发现,另有四家电瓶车专卖店被汤某用同样的方式开走多辆电瓶车。
通州区公安局西亭派出所民警陈泽胤称,“四起案件性质都差不多,都是汤某编造各种各样的理由,到受害人的店里面,向他们以赊账的形式,所谓的购买电瓶车。”
经查,汤某在作案前会用修车、试骑等方式,先在店里混个脸熟,接着再装老实人骗取店主的信任,最后用身份证赊账,一分钱不花就接二连三的骑走了电瓶车。
通州区公安局西亭派出所民警陈泽胤表示,“首先他留真实身份证是为了,让对方相信他有这个购买能力,也一定会还款这样子,他更容易从店里赊到电瓶车,还一点他认为提供了真实身份证,那么就可以规避刑事上的责任,如果被公安机关查到了,变成一个普通的欠债还钱的问题,而不是诈骗的问题。”
果然,汤某落网后坚称,自己打了欠条不是诈骗,直到民警调查了他的工作以及家庭情况之后,汤某这才交代,他是以赊账为名诈骗电瓶车,并以零售价一半的价格进行销赃,涉案电瓶车一共有14辆。
通州区公安局西亭派出所副所长吴志刚表示,“我提醒商家,不要将电瓶车赊给短期内,多次到店里来赊账的这些人,我们目前掌握了五起这样的案件,希望辖区内有类似警情的,及时跟我们联系 配合我们警方调查。”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视频来源:南通新闻 编辑:胡琰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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