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大家对影视剧的版权保护越来越关注了,不少主流媒体,在媒体融合中投入了大量资源,但在信息传播易如反掌的互联网时代,一些自媒体通过“洗稿”方式,抄袭剽窃、篡改删减原创作品,对于坚持原创的主流媒体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冲击。
随着网络媒体形式日益多样化,媒体网络版权保护问题愈发凸显,如何破解这一难题,并形成长效机制,今天,小研带您一起来看看,各部门为此所作的努力。
一年多来,市委网信办深入各家媒体单位,问需问计,详细了解各家融合发展中存在的痛点、难点。调研发现各家媒体单位普遍存在网络版权维权难的共性问题,主要表现在:
侵权形式多样,侵权现象严重。商业门户网站、聚合类资讯平台、自媒体等侵权对象的复杂性,网络侵权形式的多样性,互联网的隐匿性和便利性,造成网络侵权行为普遍、分散、复杂、动态,媒体维权困难。
通过司法途径,维权成本高。司法维权存在着取证复杂、流程长、赔偿低三大难题,传统公证方式整体证据固定的时间等成本较高。维权成本高,赔偿金额低,影响了通过司法途径维护版权的积极性。
对此,市委网信办联合市版权局、市高院、市公安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总队等单位,以工作方案为指导,以“剑网2019”专项行动为抓手,以司法支持为根基,在技术服务、司法保护、专项打击、行业自律、宣传引导等方面深入突破,有效解决了媒体网络版权保护问题。
牵头单位整体部署,统筹推进
市委网信办积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建立了与各配合单位之间定期情况报送和联席会商机制,制定了全市《媒体网络版权保护工作方案》,为工作的推进及问题的解决提供有力指导。
利用技术手段,市委网信办开展了2018年全年上海14家主要媒体的原创内容被转载的各类网络传播渠道深入分析及针对各家的具体数据分析。帮助各家媒体清晰了解其授权合作渠道的转载情况,及非合作单位存在的网络侵权行为及侵权程度,为版权保护提供了客观有效的数据服务。
今年以来,在市委网信办的组织下,上海各家新媒体先后刊发各类关于保护网络版权、打击网络侵权行为、版权领域最新动向、打击整治侵权案事件等相关报道250余篇,在互联网各渠道上共产生转载1800余篇次,评论点赞2.5万多条,推动形成了保护原创知识产权的社会共识。
齐抓共管,联合推进专项行动
市版权局作为市网络版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牵头单位,“剑网2019”专项行动期间,联合市委网信办、市扫黄办、市文化执法总队等部门,主动加强版权监管,约谈拼多多、东方IC等重点网站,明确要求,责令整改。
通过网络版权监测平台,围绕国家版权局发布的重点作品预警以及本市重点影视作品,进行全天候监控,及时搜集并向执法部门移送重大侵权线索。此外,积极开展版权纠纷调解工作,成功帮助喜马拉雅、SMG等公司达成和解,并促成正版合作。
市委网信办以规范新闻作品网络版权秩序为重点,协调中央网信办、市版权局关闭了恶意仿冒澎湃新闻的“正风报道网”;会同市通管局紧急注销了“上海人民广播电台广告经营中心”等3家假冒网站的备案信息并关闭网站。
创新手段加强自媒体管理,组织本市13家属地自媒体建立了定期通报机制。加强对属地图片网站的监管力度,先后到IC photo、图虫网、我图网等图片网站调研和督导,指导企业加强自查自纠,不断强化图片公司的主体责任。
剑网行动期间,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总队共巡查网站2530家(次),立案处罚网络侵权盗版案件6起,办理点播影院案件22起,关闭侵权盗版网站13家,删除侵权盗版链接2458条,下架违规产品5623个,约谈警示处理65家次,累计罚款人民币56.48万元。
市公安局强力推进全市侵权盗版打击工作,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共立案侵权盗版案件38起(案件数量是去年的5倍),破案43起,抓获嫌疑人120人,查获假冒侵权商品300余万件。
司法领域创新突破,保障知识产权价值
随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若干意见》、《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关于以法定赔偿方法确定赔偿数额若干问题的解答》相继出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及损害赔偿力度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机制持续优化。
目前,经市委网信办和市高院的深入推进,在上海的基层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市高院的三级法院业务体系中,媒体单位在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案的立案环节中不存在障碍,审理一般采用简易程序也较快捷,“举证难、赔偿低、周期长”的问题得以进一步长效解决。
媒体行业自治自管,成立“自律联盟”
市委网信办会同市版权局,指导上观新闻、文汇、新民、第一财经、澎湃新闻、看看新闻、东方网、趣头条等8家沪上知名媒体,共同发起成立了“上海网络媒体行业媒体自律联盟”,正式签署了自律公约。
参与的媒体一致承诺“尊重他人版权,依法依规使用他人作品,自觉抵制各类与新闻作品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共同呼吁上海媒体和谐相处、相互督促、互助共进,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媒体版权秩序,促进网络媒体产业健康发展。
在市委的指导、关心下,在各单位一年多通力协作下,媒体网络版权问题得以有效解决,且形成了全社会、多部门、跨领域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长效机制和良好氛围。
总体来看,网络版权保护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的工作。上海各家主流媒体融合改革的起步与力度不一,在版权保护中,不仅各家的意识、做法、主动性的差异较大,与商业平台维护自身版权方面更相差甚远。
因此,媒体单位可通过进一步发挥主体动力,提升维护版权的成效,强化自身价值收益:
加强单位内部全流程版权管理,厘清资产,强化从业人员的版权意识与自律意识;
以媒体集团、行业联盟为牵头,依托与有版权保护成熟解决方案的社会合作,建立上海媒体版权监测、取证、交易平台,抱团形成合力;
区分对待、多策并举。区分视频、专访、深度报道等高价值作品与时事、快讯等量大价低作品,区分侵权对象和侵权性质,可通过司法起诉途径打击一批,通过舆论造势、函告警示震慑一批,通过版权交易合作授权一批。
堵疏结合,打击震慑恶劣侵权行为,合理利用商业平台流量为自身影响力与价值收益助力,逐步探索、建立符合本单位发展需要的版权保护长期路径。
保护媒体网络版权
开创内容生产新局面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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