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着侥幸心理使用伪造车辆号牌者往往做贼心虚,唯恐违法行为败露。但是近日,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顾村派出所民警却发现有一辆安装伪造号牌的摩托车,堂而皇之地停放在派出所门口。同时民警还发现该车主还存在未佩戴安全帽、驶轻便摩托车载人等多个交通违法行为。
2019年8月19日上午9时20分许,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顾村派出所的沈警官在巡逻回到派出所时,不经意间发现一辆停放在派出所门口的摩托车的车牌颜色很奇怪,沈警官便上前仔细查看车牌,在确定该车牌为假牌照后,沈警官便回放监控,发现该摩托车的驾驶员于8时40分许进入了派出所内综合窗口,同时记下了该驾驶员的衣着特征。
另外民警在监控中发现,该驾驶员还存在驾驶摩托车时未佩戴安全帽;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等多个违法行为。
因考虑到驾驶员应该在综合大厅内办理业务,于是沈警官便等在一旁等着,待驾驶员办理完业务后再对其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半个小时过后,一名与驾驶员衣着特征相符的男子携带妻儿离开综合大厅走向该辆摩托车,沈警官在确定了该男子便是摩托车驾驶员后,便依次告知了其存在的违法行为及处罚方式。
在听到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的,需要扣留机动车,记12分,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时,摩托车驾驶员田某向民警解释,他今天来是帮妻子处理交通事故的,不知道这车的牌照是假的。
但在民警询问田某这辆摩托车的由来时,田某一会儿辩称说是某某商场附近购买的,一会儿辩称说是朋友给他骑的,但又无法出示摩托车的行驶证,这自相矛盾的说辞让民警更坚信了其明知并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
现田某因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帽,记1分,罚款200元;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罚款200元;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暂扣机动车,记12分,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
警方提示:
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它在道路交通畅通、事故预防和秩序管理等方面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对道理交通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每个人都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理交通安全法》,珍爱生命,人人有责。
(来源:警民直通车上海 实习编辑:连逸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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