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民魏先生和妻子一个月前从朋友处领养了一只八个月大的贝灵顿犬,一个多月的共同生活让位先生和妻子对这条狗爱护有加!5月28号,两个人要去农村办事,为了让小狗得到更好的照顾,就把小狗寄养到了家附近的一家宠物中心看护一天,没想到离开不到五个小时,魏先生就被店家告知小狗在寄养期间丢失了。
宠物店表示,狗狗岁数较小,当时溜的时候用的是主人给的套脖的绳,拽的时候狗狗不肯走,就往后蹭,之后狗就从后面把绳子给脱掉了,随后就往马路对面跑。
魏先生说,小狗丢失后,他们也多次出门寻找,但是一直没有找到,宠物中心也提出了补偿意见,但是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店老板表示,这类事他们是第一次遇到,事发后店里也进行了寻找,但是没有找到对于客户的小狗丢失,他们也愿意进行经济补偿,但是魏先生提出的赔偿金额他们无法支付。
魏先生提出15000元的赔偿金,但宠物店认为贝灵顿犬在店里卖出去的价格是1500元到2000元,当初寄养时,双方的协议也标注有最高不超过500元的赔偿金额,宠物店愿意按协议的十倍去赔偿,也就是5000元。
对此魏先生表示,钱的数目对他和妻子而言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感情上难以接受,他们把狗狗当孩子一样对待,是有感情的,而感情是无价的。
事已至此,最终经过沟通协商,位先生对赔偿金额作出了让步,双方达成和解,宠物中心赔付魏先生5000元作为补偿。
(视频来源:吉视守望都市 编辑:施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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