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高雄一家超市的一名女店员在上班期间躲在柜台后偷吃了两颗茶叶蛋,被发现后竟然对店长说自己是为了试试看味道会不会太咸,还称自己向同事付过钱,但实际上并未支付。
店家对这名女员工进行了控告,近日高雄地方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超市内的监控拍下了女店员偷吃茶叶蛋的画面,但她否认到底、毫无悔意,法院因此以“业务侵占罪”判处该女子3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9万元新台币(近2万元人民币)。
两颗茶叶蛋的售价为18元新台币(近4元人民币),大约5000倍的罚款和刑罚引发当地居民关注。有人觉得超市小题大做,该女店员只是偷吃了两颗茶叶蛋,进行警告即可。同时也有人认为这种行为就是偷窃,这样处理也是给行为不正的人一个警惕。
对此,高雄地方法院发布公告称,“业务侵占罪”最轻是判6个月有期徒刑,法官已经念及这名女店员有重大伤病,给予了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最轻处罚。另外,由于女店员没有表现出悔意,难以认定有改过自新的决心,决定不给予缓刑。
(编辑:刘清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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