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中午12点左右,济南槐荫区一小区居民楼内,有人从楼上扔下了一把菜刀和两把尖刀。当时,正好有一对祖孙走进单元门,这三把刀就在他们身后“从天而降”,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目前,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对此事立案调查,并正在对该小区某号楼1单元进行逐门逐户走访。
像济南这次的三把刀事件,立案依据是“寻衅滋事”,这背后是否反映相关法律的缺失?有不少法律界人士提出,要加大对高空抛物的惩罚力度,甚至建议在《刑法》中增加专门的条文。
对此,特约评论员岳屾山律师表示十分赞同将“高空抛物”的行为纳入《刑法》进行惩处,目前以司法操作的过往案例来看,有过失致人死亡来定罪的,也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来追责的……不过遗憾的是,目前《刑法》对此还没有定性。所以也期待立法部门和司法部门尽快能对“高空抛物”列出专门的条款。
(看看新闻Knews编辑 黄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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