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借有还,再借不难”,这是一条非常朴素的为人准则。不过,67岁的朱阿姨在南宁收留的一名女子却突破了底线。短短几个月,女子向朱阿姨借款64.5万元,最后失联了。
几年前,朱阿姨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桂林籍的黄女士。2018年底,对方自称跟合租男友闹了别扭,加上手头窘迫,希望到朱阿姨家暂住。朱阿姨便好心收留对方,这一住就住了一年多。2019年黄女士自称家中老人病重,急需借款实施心脏搭桥手术,朱阿姨又动了恻隐之心,单单在去年4月,她就借给黄女士12万元。
南宁市民朱阿姨告诉记者,“我觉得她那个人还是不错的,那么孝顺的一个女孩子,我就借给她了。”
不久之后,黄女士又告诉朱阿姨,她持有广东某投资公司的原始股份,为了给妈妈治病,她必须撤资,代价是放弃现有稳定可观的收益。她希望朱阿姨能继续借款帮她渡过难关。
南宁市民朱阿姨时候,“有8万是我向我姐姐要的,4万多是我弟弟的,我这个房子(抵押)贷(款)了20万(元),(抵押)贷(款)了我弟弟的房子,10万元钱给她。”
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黄女士向朱阿姨借款高达64.5万元,并留下了多张借条,许诺自己会在2019年年底前全额偿还。可是,对方非但没有兑现承诺,还在今年1月9日悄悄离开了朱阿姨家,连个人的行李物品都没有带走。之后,她手机关机,微信也不再回复消息。朱阿姨说,现在她不仅有亲友的大笔金额借款需要偿还,已经抵押给小额信贷公司的两套房产,两个月之后也需要全额归还本金,可是眼下她根本无力支付相关贷款的利息。
南宁市民朱阿姨称,“(房产抵押贷款)利息一个月6000(元),我刚2000元的退休金,我怎么付得起啊?现在我连吃饭的钱都没有。”
记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发现,黄女士号称持有原始股份的控股公司,曾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她借用他人身份信息开户的手机号码,也一直都无法接通。
律师认为,在无法联系黄女士的情况下,老人可向人民法院求助,或请求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处置。
广西东方意远律师事务所律师丘新颖表示,“老太太陈述的,这个年轻女子,一手操办这个拿房子去抵押(贷款)这个事情,没有归还的主观意图的,涉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借借贷之名,行诈骗之实。”
(视频来源:广西台新闻中心 编辑:胡琰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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