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鑫宇家属代理律师郑晓静今天上午在接受本台记者采访时表示,需要现场勘查、尸体解剖、录音笔的三者交叉比对才能判断死亡性质。
胡鑫宇家属代理律师郑晓静:29日就征求了家属的意见,由家属决定尸体解剖,所以我们得要耐心等待整个尸检的结果出来。根据警情通报,说(录音笔)已经拿去鉴定了,所以我们要等待录音笔的鉴定结果。能提取到内容,就是里面有他的留言,那如果没有他的留言的话,那也说明不了啥。至少有三个关键的证据要相互印证。第一个就是现场勘验,包括尸表检查。第二个就是尸体解剖的报告,第三个就是录音笔的一个鉴定的结论。我想三个证据进行相互佐证,然后共同证明到底几项到底是什么。这个这个死亡的性质到底是自杀还是他杀,如果是那个自杀的话,他就不属于一个刑事案件了。因为刑事案件是他杀,是以刑事案件立案,比如现有的证据充分证明这个失踪人是遭受了犯罪行为的侵害,对另一个刑事案件进行侦查,从而打击犯罪行为。但目前来看,我们要等待证据有没有他杀的证据,如果排除了他杀的证据,如果是自杀的话,那就不是一个刑事案件,就可以称为胡鑫宇失踪的事件。 通过综合所有的证据,然后通过证据得出一个结论,任何任何主观臆想的推测都是不真实的,都是无源之水,所以现在我们不能够轻易下一个判断,主观的判断一定要依赖于客观的证据。
胡鑫宇母亲30日称,前一日早晨她接到家人电话,告知胡鑫宇找到了,在一个储粮仓库里用鞋带“上吊”着,发现时遗体已腐坏,几乎是“骸骨”。
(看看新闻Knews编辑:董亚欢 实习编辑:边张琰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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