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在扣除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国务院《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今天正式公布,这意味着继今年10月起实施个税新减除费用标准和新税率之后,第二个改革红包也已落地。
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在扣除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办法明确了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实施办法。其中,除了大病医疗为据实限额扣除外,其他五项均为定额扣除。
在子女教育方面,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在继续教育方面,纳税人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规定期间可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在大病医疗支出方面,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每年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在住房贷款利息方面,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夫妻双方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
在住房租金方面,根据纳税人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500元定额扣除。上海的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在赡养老人方面,纳税人赡养60岁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抚养人,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其中,独生子女按每月2000元标准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这次改革,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对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以及特许权使用费4项收入,按年计税;并且采用累计预扣预缴方法,使用年度税率表来计算每月个税。
那么,明年1月1号后,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呢?
比如,某职员2019年每月应发工资为3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4500元,享受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两项专项附加扣除共计2000元,以前两个月为例:
1月份
(30000-5000-4500-2000)*3%=555元
1月份应纳税所得额18500元,应纳个税 555元。
2月份
(30000*2-5000*2-4500*2-2000*2)*10%-2520-555=625
2月份累计应纳税所得额37000元,按照税率表,适用10%的税率,减去速算扣除率,再减去上月已缴个税,应纳个税625元。
以后月份以此类推。
疑问解答
1、子女教育费用扣除,从什么时候开始?
答:孩子满3周岁的当月开始,就可进行扣除。
2、赡养老人支出扣除方面,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如何操作?
答: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3、如果纳税人已就业,又在接受本科以下学历继续教育,有几种抵扣选择方式?
答: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也就是每月1000元来扣除,也可以由本人选择按照继续教育,也就是每月400元来扣除。
4、住房租金扣除政策的享受条件是什么?
答: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都没有住房。
5、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两项扣除政策,能否同时享受?
答:不能同时享受。如果纳税人在户籍所在地有首套住房贷款,而在工作所在城市产生住房租金,可自己选择其一来抵扣。
6、大病医疗支出具体是怎样来进行抵扣的?
答:大病医疗支出是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中,唯一不是定额抵扣的,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且不超过80000元的部分,都可以据实抵扣比如,个人负担是50000元,就可扣除35000元。大病医疗专项扣除,是按年来计算的,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办理扣除。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7、子女教育、住房贷款等夫妻双方都有权利享受抵扣的项目,由谁来扣除比较合算?
答:看夫妻双方谁适用的税率比较高,高的一方扣除比较合算。比如,男方适用20%的税率,那么每月1000元的子女教育费用抵扣,可少纳税200元;而女方适用10%的税率,每月1000元的子女教育费用抵扣,少纳税100元。
8、能不能随意改变扣除方式?
答: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比如夫妻双方约定子女教育由男方来扣除,那么如果要改变,就要等到第二个纳税年度。
9、此次专项附加扣除该如何申报?
答:纳税人可以按照税务机关推出的个人信息采集电子模板、手机APP和WEB 端软件,方便快捷地向任职受雇的单位填报、提交相关信息;系统会自动一项项扣除后计算税额,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之间的差额,年度终了后可通过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税款多退少补。
10、哪些人群需要进行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
答:对于综合收入项只有工资薪金收入的个人来说,每个月预缴的税额,到年底应该没多缴也没少缴,不需要进行年度汇算清缴。
一年中取得执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或者由于个人、配偶或子女发生大病医疗支出的个人,需要进行年度汇算清缴。
从两处或以上取得工资薪金的个人,或者有其他劳务报酬、稿酬或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个人,由于合并收入后很可能适用更高的税率,需要补缴税,应该进行年度汇算清缴。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陈慧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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