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完酒后不仅驾车上路,还大摇大摆把车停到了派出所门口,这是什么操作?近日,被告人王某因危险驾驶罪被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决。
公共视频画面显示,当天凌晨4点左右,王某驾驶黑色机动车行驶至叶城路富蕴路路口时,径直将车停到了叶城派出所门口的非机动车道上,几分钟后,王某下车向派出所门口走去,而坐在副驾驶的女友也赶忙跑了出来。
嘉定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周诗悦说:“他们两个下车之后,在派出所门口,他的女友几次想要劝阻他离开,但是王某没有听从她的劝阻,两个人在派出所门口发生了争执。”
两人的争吵也引起了值班民警的注意。由于车内充满了酒气,可能涉嫌酒后驾驶,于是民警准备将王某带至所里做进一步调查。
经调查,当天晚上驾驶车辆的正是王某。经鉴定,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91毫克/百毫升,达到醉酒程度。
据王某交代,当天由于听闻自己的好友因为打架被带到派出所,急于了解情况便酒后直接驾车过来。目前,王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嘉定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周诗悦提醒:“希望大家一方面不要冲动行事,要保持冷静,另一方面千万不要酒后开车,否则会引起很大的危害。”
(素材来源:嘉定台 编辑:夏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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