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沈阳市多个部门就近日发布的《沈阳市进一步促进外来人口落户若干政策措施》进行解读。这一“户籍新政”围绕取消、放宽、即可三个方面,提出10项政策举措,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
《沈阳市进一步促进外来人口落户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取消积分落户名额、指标及分值限制,畅通外地居民来沈阳市落户渠道。放宽学历落户范围,高中毕业生、技工学校、职业学校及以上院校在校生和毕业生,其本人及近亲属可在沈阳市落户。
放宽投靠落户范围,将原夫妻、子女、父母投靠落户范围,扩大到祖(外祖)父母、儿媳、女婿及兄弟姐妹、孙(外孙)子女等近亲属投靠落户。
放宽购房随迁落户人员范围,在沈阳市购房并取得合法房屋手续的人员,产权人本人及近亲属可在沈阳市落户。
放宽集体户落户范围,符合沈阳市落户条件的外地居民,其本人及近亲属可在沈阳市派出所集体户办理落户。
新增加在沈取得辽宁省居住证即可落户的政策,对在沈阳市取得辽宁省居住证的外地居民,其本人及近亲属可在沈阳市落户。
对在沈阳市城镇地区租赁房屋的外地居民,其本人及近亲属可在沈阳市落户。针对租赁房屋落户,指的是个人住宅、商业用房、企业经营长租公寓进行租赁,不受房屋面积限制,需要有签订半年(6个月)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并在该地实际居住,经房主同意后,可以将户口落在租赁房屋处,也可以落在租赁房屋所在辖区的派出所集体户。
现在沈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可携带落户人员范围扩大至祖(外祖)父母、儿媳、女婿及兄弟姐妹、孙(外孙)子女等近亲属。同时,外省市在沈就读的大学生,本人及近亲属可在沈阳市落户。对完成年度安置的退役军人,其本人及近亲属可在沈阳市落户。
“户籍新政”推出后,沈阳市表示不会加剧教育资源压力,对教育资源影响不大。沈阳市最新推出的外来人口落户若干政策措施,是历年来变化最大的一次,目的是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促进人口发展。
编辑: | 孟雷 |
责编: | 丁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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