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10月1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涉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人格权保护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既有侵害民营企业声誉的案例,也有侵害民营企业名誉权和民营企业家人格权的案例。最高法表示,之所以发布这些案例,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推动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
此次发布的涉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人格权保护典型案例涉及网络自媒体蹭热点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侵害民营企业声誉、基于不当目的注册商标侵害民营企业家人格尊严、无事实依据抹黑企业或者企业产品、在微信朋友圈及群聊中发布侮辱性言论侵害企业名誉权、同业竞争者虚假投诉进行商业诋毁等问题。
其中,某食品有限公司诉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商业诋毁纠纷一案,被告制作并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短视频,采取片面的、以凸显自身优势、散布竞争对手劣势为主的直接比较方式,使公众对竞争对手产品的品质产生误解,损害了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与商品声誉。审理法院判令被告删除涉案视频、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对以不实短视频方式损害民营企业形象和名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否定性评价,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依法严厉制裁商业诋毁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保护民营企业合法利益的司法价值导向。
前不久,最高法发布了《关于优化法治环境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里面特别强调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人格权保护,今天紧跟着发布典型案例,主要有哪些考虑?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陈宜芳表示,随意污蔑、诋毁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影响的不仅仅是一个企业或者一个企业家的形象,还会牵一发动全身地影响整个经济生态,破坏民营企业的发展信心。“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是人民法院结合此类纠纷案件特点,准确适用法律,依法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的重要体现。”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