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检察院8月14日消息,大连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郝宏军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郝宏军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郝宏军出生于1962年12月,曾任营口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抚顺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大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辽宁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等职。2022年1月,郝宏军任大连市政协主席,今年2月官宣落马,7月被开除党籍、公职。
通报显示,郝宏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职责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私营企业主旅游活动安排,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败坏任职单位选人用人风气;毫无纪律意识,大肆收受礼金,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异化为谋私的工具,执纪违纪、执法犯法,大肆干预插手案件处理,严重败坏纪检监察干部形象;甘于被“围猎”,与不法企业主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编辑:祝闻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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