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有白纸黑字的遗嘱,结果却被判无效,到底发生了什么?
小钱的妈妈早年离异,在重病之际,在家庭微信群中留言:去世之后所有财产均由独生女小钱一人继承。妈妈的财产平时都由外婆保管,妈妈去世后,与外婆同住的舅舅,却不愿意配合小钱办理继承手续。双方产生了纠纷,小钱将外婆孙某诉至法院,要求按遗嘱继承母亲的遗产。
结果法院判定,“微信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这是为什么呢?
原来,小钱的妈妈在家庭微信群中留下的遗嘱,虽然是本人的账号发送,并注明姓名、年、月、日,但这种方式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形式,属无效遗嘱。
那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形式是怎么样的呢?《民法典》一共列举了6种遗嘱的有效形式,分别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打印遗嘱和公证遗嘱。
司法实践中判断遗嘱是否有效,必须要满足以下2个条件:1、是不是出于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2、是否符合合法有效的形式要件。小钱妈妈的遗嘱,就是由于不满足第2个条件,所以遗嘱被判无效!
同样,通过微信、短信或者电子邮件,这些新的“电子遗嘱”,目前都是无效的。由于遗嘱无效,小钱妈妈的遗产只能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不过小钱和舅舅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外婆也放弃了继承权,遗产由小钱一人继承。
随着时代的发展,你认为未来“电子遗嘱”会成为有效遗嘱吗?我是陶淳,你身边的法律参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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