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了几起涉毒品案件。三名被告人因运输毒品,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公诉机关指控称,男子赵某是四川人,去年因为跟朋友做生意赔了不少钱,之后为了还债,想做一些来钱快的“生意”。于是开始在网络上进行搜索,找到了一个毒贩。
明知道运输毒品很危险,可对方开出的优厚条件让赵某最终还是选择了,通过体内藏毒的方式偷运毒品。于是,赵某按照对方的指示从四川到了云南昆明。又按照对方的安排,乘坐汽车从昆明到南伞,2016年11月17号,赵某按照一男子的安排,吞食已包裹好的62粒毒品,两人约定,将毒品送到后称重量按克数支付费用。
对方指定赵某前往西安,把毒品交给上线。当飞机降落在西安咸阳国际机场时,刚下飞机的赵某就被警方抓获。在随后的两天内,赵某从体内分两次共排出62粒塑料纸包裹的圆柱条形物品,经过鉴定,为毒品海洛因,净重达到了450多克。法院审理后,也做出了一审判决。
被告人赵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十万元。
除此之外,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还公开宣判了另外两起运输毒品案件,两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视频来源:陕西新闻 编辑:施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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