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国家赔偿委员会主任田成有代表云南高院向钱仁风鞠躬道歉。
云南高院再审钱仁风投放危险物质案,认定钱仁风有罪证据存在矛盾和疑点,且这些矛盾和疑点无法得到合理解释和排除,证据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本着实事求是、疑罪从无、有错必纠的原则,云南高院依法再审改判钱仁风无罪。2016年6月1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收到赔偿请求人钱仁风的赔偿申请,并于2016年6月3日登记立案。
听证会上,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委员会七名委员认真听取了钱仁风及其委托代理人申请国家赔偿的具体请求、事实和理由,并表示将严格按照国家赔偿法及相关规定对钱仁风进行赔偿。
听证会上,在媒体的见证下,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国家赔偿委员会主任田成有代表云南高院向钱仁风表示道歉。田成有表示,对钱仁风提出的赔偿和道歉请求表示充分的理解和尊重,对钱仁风遭受的精神痛苦深表歉意。
希望依法及时地通过国家赔偿,给予钱仁风在精神和生活上最大限度的弥补和安慰,祝福钱仁风能从痛苦中走出来,乐观地对待生活。同时,法院将从此案中汲取教训,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严格证据审查标准,坚决杜绝一切错案的发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视频】看看新闻Knews记者专访钱仁凤
听证会结束后,钱仁凤的代理律师律师杨柱说,云南省高院很可能不会采纳每日24小时赔偿方案,“只能执行现行法律的规定”。《国家赔偿法》规定,以每日工作8小时计算。此前,钱仁凤两名代理律师提出,在侵犯人身自由国家赔偿金方面,按每日24小时索赔955万。
而作为巧家县保姆投毒冤案当事人,钱仁凤在接受Knews记者专访时表示,她很认同按24小时算索赔,并表示下周三(13日)将出结果。“如果赔偿的结果不是理想的那样,我会再次申请,向高院复议。”钱仁凤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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