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公安机关持续严厉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仍有人抱着侥幸心态,为了谋取利益利用电捕的手段顶风作案。
近日,宝山警方在前期侦查的基础上,经过严密部署和彻夜守候,在上海宝山与江苏浏河相交的横沥河抓获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嫌疑人2人,当场查获鲤鱼、鲫鱼、鳑鲏鱼等水产品200余斤、塑胶船2艘、电捕鱼设备若干。
早在2月底,罗泾派出所的民警就发现辖区内河流域白天有橡胶船停靠,尽管船上没人也没动力设备,但船上浓郁的鱼腥味和岸边被零星抛弃的小杂鱼,引起了民警的注意。种种迹象表明,有人在辖区从事非法捕捞。
“不许动!”3月9日凌晨5时,2艘非法捕捞的橡胶船刚停泊于宝山区罗泾镇杨桥村与江苏省浏河市相交的沿河岸边,正当2人将一夜“成果”拖拉上岸时,守候多时的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罗泾派出所民警迅速出击,成功抓获2名嫌疑人。
经查,犯罪嫌疑人陶某及吴某分别从事过水产养殖销售和水电工工作,陶某负责选择非法捕捞的时间和区域,吴某负责改装和操作电捕装置,捕捞后两人再分别销售到不同的水产摊点和小饭店。
“我们驾驶小船在浏河河道内上船,沿着内河流域寻找合适区域捕鱼,时间和区域都是不固定的。”陶某有丰富的水产养殖经验,比较熟悉鱼类的习性,他还向警方交待,“从年初四开始,我们平均3天出来一次,被抓前已经进行非法捕捞近10次。一般阴雨天出来的多,相对捕获的鱼会更多一些。”
在吴某的塑胶船上,警方查获电瓶、机头、逆变器、推进器、矿井灯等电捕鱼设备。经过改装,两人在塑胶船上就可以完成电捕鱼操作,只要打开电瓶就能把河道内的鱼“一网打尽”。由于输出电量大,小鱼当场死亡,大鱼被电晕,河道内的渔业资源瞬间枯竭。
经查,两人按照鲤鱼每斤3.5元、鳑鲏鱼每斤8元、鲫鱼每斤6元的价格向水产摊位和小饭馆兜售鱼货,到案前已经获利万余元,累计贩卖鱼货逾2000斤。目前,2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电捕鱼对生态环境破坏性极大、且作业时危险性很高,电捕设备产生的电流可以瞬间把鱼类电死或者击晕,被电晕后即使未被捞起的鱼,绝大多数也会丧失繁殖能力。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看看新闻Knews 记者:谭悦 实习编辑: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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