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在受到民警查处时,首先想到的不是改正错误,接受处罚,而是想着去行贿民警,想逃避处罚。
11月14日,民警在厦蓉高速公路赣闽隘岭省界执法站执勤时,一条集成指挥平台发出的车辆“未年检”的消息引起了民警的注意,随后,民警把车辆拦停并进行检查。
但当民警问起驾驶员洪某是否年检时,洪某指着车辆上面的年检标志,信誓旦旦地表示,就今年10月份刚年检的。
细心的民警发现,虽然年检标志和年检手续齐全,但这些手续与车牌号并不是同一辆车上的。原来,洪某及妹夫王某有两辆同品牌同颜色同型号的车,这次开出来的是妹夫王某的车,但是车牌号却用的是自己车上的,荒唐的“移花接木”之计被民警识破,于是又生一计。
洪某妻子拿着一点钱找到交警,结果被严词拒绝,见妻子行贿不成,洪某亲自上阵,这次拿出一叠钱夹藏在车辆登记检查台账中,还是被民警识破。
最后在民警的批评教育下,洪某夫妻懊悔不已,最终被处以罚款6000元,记24分的处罚。
(素材来源:江西都市频道 实习编辑:陆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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