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清晨,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发生一宗突发事件,一女子在该区程江镇扶外路河堤,将怀抱着的小孩扔进梅江河。
当时,在梅城沿江南路东山中学新城分校路段散步的市民突然发现,有个小朋友浮在梅江河面,情况非常危急,见状岸上的市民赶忙向前方在梅江河游泳的市民求救。
后经警民合力施救,小孩从河里救起并送至医院治疗。目前,小孩生命特征平稳,身体已无大碍。
经查,该女子为31岁的江西省寻乌县人刘某珍有精神病史,与丈夫邹某一起来梅务工。当天早晨,刘某珍精神病发后,从程江镇扶外村燕子岩的出租屋内抱起8岁的儿子邹某发,跑到附近的梅江河河堤边,然后将邹某发扔进河里。刚好途经该处的热心市民赖某目睹这一情况,迅速跳入河中救人,后与接警赶到现场的梅县区公安分局民警一起将邹某发从河里救起并送至医院治疗。
目前,嫌疑人刘某珍已被公安机关控制,案件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部分素材来源:广东公共DV现场 编辑: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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