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吉林高速公安松原分局民警巡逻至松花江大桥时发现桥上有一男子竟将钓鱼竿支在桥旁护栏边悠闲垂钓,此时该男子身后过往车流较大,十分危险。
民警立即下车,在做好防护后上前了解情况,男子表示自己是一名垂钓爱好者,平日常在桥下钓鱼,今日突发奇想把鱼竿架到高速公路桥上,本想自己图个省心,熟不知反倒让民警操心了!
男子主动承认错误,民警向其做出警告。由于高速公路车流较大,民警驾驶警车将该男子带离高速公路。途中,民警对其进行了安全教育,该男子表示“今后将吸取教训,不再犯这样的糊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对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可处警告或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吉林高速交警 编辑: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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