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公安交警在浙江公安交警的配合下,对本市噪声污染治理新政实施后查获的第一位噪声污染违法人姜某,其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浙DXP203"行为进行了调查。经查验鉴定后,对其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15日,收缴牌证,扣留车辆,记12分,5000元罚款。
同时,姜某因噪声污染、多次闯红灯、改装车辆等行为,总计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收缴牌证,扣留车辆,记39分,罚款6500元。
1、噪声污染违法行为,处以记3分,200元罚款。
2、4次闯红灯违法行为,分别处以记6分,200元罚款,合计处以记24分,800元罚款。
3、擅自改装机动车违法行为,处以500元罚款。
4、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15日,收缴牌证,扣留车辆,记12分,5000元罚款。
全市公安交警将继续采用“部门联动+现场执法+视频巡逻+市民举报”等方式,重点严查严处夜间非法改装车辆噪声扰民行为。
相关法条
12月1日起,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噪声污染治理工作的通告》正式施行,通告中规定上海全天禁止噪声超过80分贝的九座以下客车在本市道路(高速公路除外)行驶;每天21时至次日7时禁止噪声超过80分贝的摩托车在本市道路行驶。驾驶超过噪声分贝的机动车在道路通行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处200元罚款,记3分。擅自加装涡轮、改动排气管及消音装置等的,由公安机关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有关规定,处500元罚款,并责令恢复机动车原状。同时,《通告》也提示:市民可通过“110”报警电话、“上海交警”APP等平台举报反映机动车噪声污染问题,公安机关及时受理查处。
(视频来源:第4焦点上海交警微发布 编辑:施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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