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的一天,一名男孩留在校园里无人来接,深夜时分,老师们仍然无法联系到孩子的家长,无奈只能求助当地派出所寻找孩子的家人。
结果,孩子的母亲谢女士终于现身,去派出所领回了自己的孩子。
那么孩子的父亲呢?孩子父亲陶先生抱怨,自己不再抚养孩子也是出于无奈。他的母亲身患癌症,现任妻子怀孕后又有流产迹象,他曾找谢女士商量接回孩子,但是没有谈拢。
原来谢女士和陶先生早在2014年就离婚了,根据协议,孩子抚养权归谢女士,陶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
然而,谢女士对法官说离婚三年多,她基本没有收到过陶先生本应支付的抚养费。不过法官找到陶先生的时候,他却是一脸无辜。陶先生说这三年来孩子其实都是由他在抚养,当然不需要再付抚养费。
抚养权在女方,但实际一直由男方抚养,对这个情况谢女士也承认。但是她说,是在陶先生一家极力要求之下,才把孩子交给陶先生抚养,但是谢女士还说,这三年期间虽然孩子在父亲身边,但她对孩子的付出一点也不比陶先生少。
她每周末都要带孩子去参加游泳班、篮球班、书法班,几乎每个寒暑假都要带孩子出国旅游,费用也都是谢女士自己出的。
可陶先生却气不打一处来,他说谢女士坚持要让孩子从小上寄宿制幼儿园,并且还要让孩子继续上寄宿制小学。陶先生认为这不太合适,因此,2015年9月陶先生决定把孩子接回来,但是到了2017年底,陶先生说自己的母亲重病需要照顾,再婚的妻子怀孕后又有流产的迹象,自己力不从心,希望谢女士领回孩子。
而谢女士因为陶先生没有付过抚养费,心怀不满,于是双方矛盾激化,所以出现了开头的一幕,孩子在学校无人去接。
就这样,孩子用一种极端的方式回到了谢女士身边,谢女士说孩子回来的几个月,陶先生还是没有支付抚养费,因此,她要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
法官了解事件原委之后,对两人进行了调解。2018年8月,谢女士和陶先生案外和解
约定如下:
陶先生支付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的抚养费20000元;支付2017年12月至2018年8月的抚养费18000元。2015年9月至2017年10月,由于陶先生抚养孩子较多,申请人谢女士放弃对这部分抚养费的申请执行。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刘晨 钱浩明 编辑:范燕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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