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徐女士花费1万1千元购得5件实木家具,床边柜的抽斗底板和旁板经检测为人造板式木材,与购买时订货单标称的“门面为橡胶木、其他为实木、后背樟木”不符,遭遇商家“以假充真”;
消费者刘先生购买的5件套家具及五斗柜均号称柚木材质,检测下来的床边柜抽斗底板材质为市场价仅4千元/立方的桉木,与5万元/立方的柚木相去甚远;
消费者陆先生购得一套标称为“胡桃木”的实木家具,然而,查阅国家木材名称的相关标准,“胡桃木”这一名称竟是无中生有……
市消保委家具办及市质检院专家上门检测家具
今年7月起,上海市消保委开展公益性“实木家具消费社会调查”,为报名消费者提供专业检测。“我们此次针对实木家具‘材质’及‘标识’的检测涉及47个商家,其合格率仅有57%,这反映了我们家具行业的现状堪忧。”市消保委秘书长陶爱莲在今天(27日)下午举行的“实木家具消费社会调查情况通报”会议上表示了她的担忧。据称,市消保委即日起将全程跟踪问题商家及消费者之间的退、赔工作,并把部分涉嫌违法的商家移送至行政部门处理。
消费者“亏”在缺乏“常识”
购置整套家具,于众多消费者而言,绝非生活日常。实木家具因天然、雅致深受消费者青睐,然因木材品类繁多、专业性强,且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缺乏专业知识和购买经验,致使实木家具市场经营状况良莠不齐,实木不实、以次充好、虚假标注等现象屡见不鲜。
本次“实木家具消费社会调查”历时三个月,市消保委家具专业办及市质检院专家共赴上海各区县55位消费者家中检测59件实木家具样品,家具产品涉及17家商场的47家企业。
经专家现场鉴定及实验室切片检测,59件实木家具样品中,共计28件样品存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标识名称不规范”等问题。
除了家具产品本身,消费者的“购买凭证”也暴露不少问题。调查发现,订单、发票上,经营者信息与实际经销企业一致的仅占43%,“主体不清”导致消费者即使发现问题也维权无“主”;商家规范标注商品基材、辅材的仅为53%,不少商家正利用“约定不明”抹去了“家具材料作假”的凭据;更为严重的问题暴露在发票上,调查发现,商家不提供发票情况普遍,仅27%的消费者表示商家开具了发票,能在发票上规范注明家具材质信息的商家为零。
“不少问题商家均属于规模较小的个体经营商,它们往往利用低到失实的价格吸引消费者上当。”市消保委家具办副秘书长王伟斌向看看新闻Knews记者介绍,譬如柚木的市场参考价为5万元/立方,桃花芯木是1万3千元/立方,“如果消费者在购置家具前,能对常见实木木材的市场价做到心中有数,就可以完成判定商品真伪的第一步。”
消费者购买实木家具遭侵权案例
而在购买过程中,查看产品的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质量明示卡等凭证,摸清一件家具的各部分材料也必不可少,“消费者收到订货单,应该注意查看是否对家具的基料、辅料作了详细列举,这些构成了一套家具的总价值。”市消保委家具办专家王国祥告诉看看新闻Knews记者。
家具行业协会推出公约重申“诚信”
涉及问题的家具企业近日陆续被市消保委约谈,一张张详细的问题说明书摆在他们面前等待签字确认。此前,这些企业的家具样品大多经受了上海市质检院实验室的专业检测,“我们的检测参照的是《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中国主要木材名称》《木材密度检测方法》等5项国标,”上海市质检院建材所所长向记者介绍实验过程,“每件家具样品要进行切片检测,它们的横切面、径切面、弦切面对木材材质起到相互验证的效果。”
市质检院检测员古鸣正在对样品进行切片检测
心服口服的商家纷纷在问题说明书上签下字,随即开始尝试与消费者沟通和解,商量退、赔事宜。出现的问题正在解决的途中,然而如何才能更好地将可能出现的问题扼杀?
早在2014年3月15日新修订并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诚信”便被写入法条,列在“经营者义务”章节中。
此番,涉及调查的实木家具企业经营问题不少,“诚信”则被再次重申——会上,上海市家具行业协会响应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倡议,联合优秀品牌企业与商场,发布《上海家具行业诚信经营公约》,目前,首批加入《公约》的品牌企业共计24家、家具商场9家。
首批加入《诚信经营公约》的24家生产企业名单
《公约》明确对“产品标识标注”、“合同订单签订”、“销售主体公示”、“材料环保”及“售后赔付保障”提出了严格保障的细则。值得注意的是,在“严格售后赔付保障”这一条中,《公约》特别要求所在商场按照《消法》规定,启动品牌“保证金”机制,执行问题产品先行赔付,将有效解决消费者针对问题企业合理维权常迟迟得不到回应的问题。
“我们要不断地从事后解决争议,转向建立事前的监督体系。”市消保委秘书长陶爱莲说,“这份重申‘诚信’的《公约》条款具体、具有可操作性,我们对它的执行效果抱有信心,此外,也建议消费者以此为实木家具选购过程中的依据。”
(编辑: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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