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7日,位于上海嘉定区某小区内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后经公安、消防部门现场调查,系该小区内某外卖公司职工违规给电瓶车充电过失引起的火灾。
该男子为了给电瓶车充电,从6楼家中违规拖线至楼下电瓶车停放处,后将电瓶拆卸后摆放在电瓶车上违规充电,该电瓶在充电过程中发生短路引起火灾。
目前该男子已投案自首,违法嫌疑人对自己过失引起火灾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决定给予该男子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看看新闻Knews记者:陈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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