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某某去年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缓刑一年,按理说给了他重新改过的机会,应该好好珍惜,可在缓刑期间,胆大包天的他居然上法院门口喷油漆,挂画板,不仅辱骂恐吓法警和法官,还要动手打他们。
被告人傅某某平日里游手好闲,人生履历上也可谓是劣迹斑斑,曾因耍流氓、嫖宿暗娼、吸食毒品等行为被治安拘留;因敲诈勒索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去年3月,傅某某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在缓刑期间,本该老实认错、悔过自新的他做出了更过分的事。
早在十年前,傅某某曾和朋友合伙经营一家饭店,因饭店需要便在某渔业合作社处购买海鲜食材,但2015年7月起,傅某某便开始赊账,累计欠款26万余元。今年1月,傅某某经营的饭店被要求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是浦东新区法院惠南法庭的陆海春。执行期间,被告人向法官陆海春提议将自己名下的轿车作为抵押品,约定一个月内支付4万人民币后,将车还给自己。但过半个月后,傅某某摇身变老赖,只愿支付5000元。面对一拖再拖的傅某某,法官陆海春根据生效的民事判决扣押了车辆。然而傅某某开始不服执行,先后6次来到法院,上门要车无果后,便开始使用更离谱的手段。
今年3月1日,傅某某制作了四块画板,上面用记号笔写着“法院狗屁”、“陆海春不配做法官”、“打倒”等字眼,并在法院门口大肆辱骂工作人员,引来群众围观,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第二天,傅某某变本加厉,手拿两罐油漆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惠南法庭门口一侧的柱子上喷上“陆海春”三个字,然后又走到另一侧的柱子上继续大肆“创作”。
但傅某某还是觉得不过瘾,开始在法院门口地上恣意妄为,他在地上喷上“陆海春法官不作为”后,又对着指示牌胡乱喷写。法警发现后,立即对傅某某进行了制止,并带到调解室。
在调解室里,傅某某不顾法警的警告与劝阻,自顾自地抽起了烟,态度十分嚣张。面对法官和法警的说服和教育,傅某某情绪更加激动,不但拍桌子叫嚣,大声辱骂法官法警,甚至还要拿起椅子砸向法官陆海春。法警和其他法官见状立即上前劝阻,并报警将傅某某绳之以法。近日,徐汇区人民法院对此进行了一审判决。
“一,撤销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7沪0115刑书765号刑事判决中,对罪犯傅某某宣告缓刑一年的执行部分。二,被告人傅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与前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三,缴获的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法官提醒,若当事人不服判决应选择正当的法律途径进行上诉,而不可采取违法乱纪行为扰乱司法公正和破坏社会秩序。
法官朱锡伟
徐汇区人民法院法官朱锡伟表示:“如果对法院的生效执行判决有疑议的话,可以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向法院提出执行疑议,可以通过正当的程序去主张自己的权利,不应该通过在公共场所辱骂法官、寻衅滋事的行为,向法院施加压力,所以他的这种行为,我们应当予以打击。”
(来源:徐汇台 编辑:白白 责任编辑:曾瑶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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