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7日早上8点多,扬州老城区小流芳巷里突发火灾,火势迅速蔓延,导致好几户民居受损,一女子徐某被烧伤。
火灾造成了小流芳巷6-17号以及左右邻居房顶烧毁,被害人徐某轻微烧伤,房主对房屋进行了修复,共花费了3万7元左右。
在火灾现场,警方很快锁定了纵火嫌疑人唐某。追逐这名男子,眼看逃跑不成,这名男子做出了一个让人匪夷所思的举动——撒泼打滚。
唐某说起放火的原因,让所有人大跌眼镜。原来唐某想跟徐某处男女朋友关系,徐某有点不乐意,徐某就躲在自己房间里不出来,唐某就以放火的方式想将其逼出来。
原来,事发当天一早,唐某赶到徐某暂住地想要见面,但徐某不肯,大门紧锁,要是一般人也就知难而退了。可这唐某还真不是一般人。他有二十余年的吸毒史,公安机关也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其进行精神病鉴定,鉴定结论是其精神活性物质致其精神障碍,但是具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说白了就是吸毒致幻。
在庭审现场,40多岁的唐某坦承,他有多年吸毒史,记忆力、注意力都衰退严重,平时经常脑子“断片”,短暂失忆。对当天发生的事他都记不得了,但还是当庭认罪。
法庭经审理后认定,虽然案发时唐某处于吸毒致幻状态,但他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仍需承担刑事责任。最终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来源:扬州新闻 编辑:曾小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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