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地方法院4日对中国李姓女留学生在德遇害案作出一审判决后,控方律师认为,法院对涉案女犯量刑较轻,控方会就女犯量刑提出上诉。
据德国当地媒体报道,德国萨安州的德绍-罗斯劳地方法院当天判处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塞巴斯蒂安·F(男)终身监禁,从犯克塞尼娅·I(女)5年6个月监禁,并判处两名嫌疑人支付给遇害人家庭6万欧元(约合47.4万元人民币)的赔偿金。
此案控方律师派茨纳4日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控方对法院给予男犯塞巴斯蒂安的判罚比较满意。根据德国法律,判处终身监禁的犯人刑满15年后,如果被认为不再对社会构成威胁,可以申请假释。但此案中法院判决,由于塞巴斯蒂安“罪责深重”,案情“特别恶劣”,所以该犯必须至少服满20年刑期。
“但如果届时塞巴斯蒂安依然对社会存在威胁,就不能出狱,德国也有判处终身监禁的犯人服刑四五十年未获准假释的。”派茨纳说。
派茨纳表示,控方对法院给予涉案女犯的判罚不满,法院认定女犯没有犯谋杀罪,“但我们认为有证据表明女犯也参与了谋杀,我们将就女犯的判罚进一步上诉”。
德国1949年废除死刑后,终身监禁为最高等级量刑。
受害人李某生前就读于安哈尔特应用技术大学德绍校区。这名25岁的女留学生2016年5月11日晚外出跑步后遇害。警方随后抓获一男一女两名20岁的嫌疑人。
(编辑:胡琰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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