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彰化1名庄姓男子2017年5月骑机车行经和美镇孝义路时,杨某饲养的名为“憨猪”的黑犬突然窜出,庄某闪避不及连人带车摔进路旁的农田里,隔天早上被人发现伤重不治。庄某的妻子及2名未成年子女,要求杨某赔偿3人殡葬费、扶养费以及抚慰金等费用总计782万多元(新台币,下同),今天(9日)法院判决,杨某应赔441万余元给家属。
判决内容指出,事发后,杨某在警询及检察官讯问时即自首,并自白供称,那只黑狗的确是其饲养,不小心让狗跑出去,才造成车祸并使骑士伤重不治。
杨某向法官辩称,“憨猪”跑出去,害庄某摔车致死是意外。而庄某在骑机车前有喝酒也是事实。当时,庄某骑车车速很快,撞到黑犬仍未煞车,向右偏驶了14米后掉落路边稻田中,因呼吸性休克而死亡。杨某称,庄某如果没有喝酒,骑机车时应该能闪避黑犬。
法官审酌后认为,庄某饮酒后驾驶机车,固反应力降低,确有过失。然而,肇事犬毛色为黑色,于深夜视线昏暗下,杨某却放任其游荡于黑色柏油道路上。途经车辆驾驶人纵未饮酒,也有高度可能闪避不及而发生交通事故。所以,被告行为对于造成这起交通事故的原因力较强,应负担80%的过失责任,判决杨某应赔偿家属3人441万多元,全案仍可上诉。
(编辑 施蒙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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