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本《朝日新闻》今日(10月14日)报道,日本政府今日在内阁会议通过《民法》修正案,对夫妻离婚后出生的孩子归属问题作出新调整,并写明禁止体罚儿童。
日本《民法》此前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出生的孩子为丈夫的孩子”“离婚后300天内出生的孩子为前夫之子”。为了能在孩子出生后尽早确定父亲、稳固孩子的法律地位,基于婚姻状况制定的此项规定于1898年写入《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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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按照此项规定,如果孩子在离婚后300天内出生,即便和母亲前夫没有血缘关系,也要在户籍上被认定为前夫之子,有人因此不提交出生证明,导致孩子成为“黑户”。日本法务省统计显示,截至今年8月,日本793名“黑户”中,有七成都受到此规定影响。一旦成为“黑户”,不仅在孩提时代无法享受相关补贴,成年后还会影响就职和申请护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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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这一问题,日本《民法》修正案作出特殊规定,女子再婚后若生孩子,即使孩子是在离婚后300天内出生的,也可以认定为现任丈夫之子。此规定出台后,此前“禁止离婚后100天内女性再婚”的规定也将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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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务省2020年进行的调查,在母亲离婚后300天内出生的“黑户”中,适用于此次修正案的比例为40%左右。
此外,为防止家长虐待儿童,日本《民法》修正案取消了此前规定的家长“惩戒权”,写明禁止体罚儿童。相关调整将会在近期临时国会上提交,并尽早实施。
(编辑:刘清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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