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民的举报,民警在南京一菜场的拐角处,发现了这名售卖青蛙的女子,女子姓黄,这两袋青蛙,是她刚刚从一个姓李的男子手上收来的。
根据黄某提供的线索,民警很快在菜场附近找到了李某,并在他车辆的后备箱里,搜出了一个蛇皮袋子。
果不其然,一袋子都是活蹦乱跳的青蛙。随后,李某和黄某被带回了派出所。民警花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才数清楚,这几袋子的青蛙,足足有近500只。据李某交代,他从今年5月开始,在浦口盘山一带捕捉青蛙,起初没什么经验,一个晚上也就能抓到几只,后来掌握了规律和方法,就越抓越多。两个月时间,已经赚了好几千元。
目前,李某和黄某已被鼓楼警方刑事拘留。
其实,除了青蛙之外,像麻雀、刺猬等等一些所谓的“野味”,很多都属于受保护的野生动物,非法捕猎超过20只,就有可能构成非法狩猎罪。这样的案例年年都有,虽然大家偷猎的目的不同,有的为了赚钱,有的为了好玩,有的为了解馋,但几乎所有人被抓后的第一句话都是:“我不知道这是不允许的啊!”
(来源:江苏城市频道 实习编辑:朱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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