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有夫之妇,却和他人领取了结婚证。云南人李某为了钱财不惜铤而走险,伪造身份证件以收彩礼的名义伙同他人骗得通州男子张某19万元。6月27日下午,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当事人李某被判刑。
2013年4月,云南人李某和陕西咸阳的一位男子结了婚,因为情感不合,两人长期分居。李某在云南本地交了比她小的男朋友,双方准备谈婚论嫁,因为她不能生育,想通过骗婚得到一笔钱做试管婴儿。
有了骗婚的想法后,李某找到当地一位专门从事骗婚生意的男子罗某,由他为自己伪造身份证件,并介绍结婚对象。罗某组织同案的彭某李某等一起到通州,和被害人张某相亲。
短短认识一两天,双方就谈妥了结婚事宜。2017年9月,李某用伪造的身份与被害人张某在通州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并得款10万元。介绍人跟被害人张某一家谈彩礼是19万元,打给了介绍人,介绍人还写了保证书,承诺李某一年之内不跑。
谁知道没过几个月,李某骗婚的事情便败露了。警方查明,李某在与他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伪造的身份证件登记结婚。
6月27日,通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人李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3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来源:南通新闻 编辑:曾小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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